重磅@所有人
《2022年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宣传营销奖补方案》出台啦!
为了充分调动各合作渠道开拓市场的积极性,提高旅游宣传成效,提升“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的品牌形象,合力做旺景区人气,促进旅游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市场实际现状,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补标准
(一)宣传奖励
1.节庆营销活动奖励
鼓励各旅游企业组织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提前1个月在武功山管委会宣传营销科报备。活动结束后,企业及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活动图片、活动方案及发票等)。审核通过后,管委会按总费用10%的标准予以补贴,单次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 10 万元。
2.宣传硬广奖励
鼓励各景区在安福县以外的媒体积极投放自己景区的宣传广告,投放主体需满足广告时长至少两个月以上(包含两个月)、体现“来福地安福、向幸福出发”宣传语字样,投放载体原则上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城区广告、高速广告、电视媒介等形象广告资源,按不超过实际投入费用的20%进行奖补。
(二)品牌宣传奖励
鼓励促进全民营销,以“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的人、景、物等为宣传主体,在抖音、小红书、快手、微信、视频号、头条、微博等大众平台上发布带景区POI的原创视频或图文,对发布作品质量较高、有较高曝光量、形成一定网络传播和影响的企业(非官方号)或个人号给予一定奖励。
原创视频(抖音、快手、B站、视频号)
观看量≥1万次
点赞量≥200次
评论互动量≥50次
奖励金额200(元)
原创图文(美篇、小红书、马蜂窝、携程旅拍、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百家号)
阅读量≥3000次
奖励金额200(元)
(三)市场推广奖励
1.自驾团队奖励
旅行社、自驾旅游协会、广播电台等组织自驾车队来景区旅游(游览至少一个以上收费景区),并且车身作了“来福地安福,向幸福出发”景区宣传广告的,给予组织方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区域 |
奖励金额(元/车) |
||
自驾车辆≥30辆 | 自驾车辆≥50辆 |
自驾车辆≥100辆 |
|
省内 市外 |
200 |
300 |
400 |
省外 |
300 |
400 |
500 |
2. 大型高铁(火车)包团奖励
(1) 旅行社从市外组织大型高铁(火车)包票团队游览至少一个以上收费景区的:购票(含购买一个及以上景区索道票、温泉票等)达100人-199人的,一次性给予组织旅行社1万元奖励;购票达200人-399人的,一次性给予组织旅行社3万元奖励;购票达400人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组织旅行社8万元奖励。
注:火车包票团游客必须乘坐同一趟列车,同一天购票游览一个及以上景区。全年计划广东市场大型火车包团2趟,江浙沪市场2趟,福建市场2趟,其中100人以上火车包团3趟、200人以上火车包团3趟,400人以上火车包团1趟。各签约旅行社须提前向管委会申报计划。
3.落地散拼年度排名奖励
针对省外落地拼市场(含宜春落地,吉安落地,赣州落地)设年度排名奖,完成年度落地拼游客购买1个景区或以上门票(套票)达3000人的签约社享有排名奖资格。对年度排名前五的旅行社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第四、五名各奖励1万元。
4.旅游直通车补贴
对全年新引进的市外城市至景区固定旅游散客专线(宜春、新余散客直通车全年120趟以上、南昌、赣州散客直通车全年60趟以上)的企业,给予每条旅游专线5万元的补贴,每条线路直通车在运营半年,完成任务的50%以后将兑现一半的补贴。
注:直通车所用车型须为18座及以上方予以核定计数,开行的直通车须制作并张贴景区形象宣传车贴。
5.旅游大巴团队奖励
对一次性组织游客90人以上的大巴团队到景区旅游的签约旅行社,设立单团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区域 |
游览景点数量(个) |
奖励金额(元/人) |
||
游客量 ≥90人 |
游客量 ≥300人 |
游客量 ≥500人 |
||
吉安 |
1 |
10 |
15 |
20 |
2 |
15 |
20 |
25 |
|
省内市外 |
1 |
20 |
25 |
30 |
2 |
25 |
30 |
35 |
|
省外 |
1 |
30 |
35 |
40 |
2 |
35 |
40 |
45 |
|
备注:游览景点包含羊狮慕景区、武功山金顶景区、嵘源温泉度假区、武功山温泉山庄(温泉仅指温泉度假区) |
6.年度综合排名奖
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对所有签约旅行社设立年度综合排名奖。以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票务系统统计实际购票人数确定排名,已参评落地拼排名奖的合作社剔除已奖人数后享有参评资格。起评购票基数为5000人(吉安武功山景区购票人数+羊狮慕景区购票人数)。按照人数排名依次奖励:第一名10万,第二名5万,第三名3万,第四名2万,第五名1万。
二、申报程序
(一)综合目标奖励按年度进行申报。各企业需于12月31日前向安福武功山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节庆活动奖励按次数进行申报。各企业需提前2个月在武功山管委会宣传营销科报备,同时各旅行社先向各经营企业申报相关奖励后需向武功山管委会申报。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发票、活动现场图片及视频、媒体报道情况),填报《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报表》进行申报。
(三)品牌宣传奖励按年度进行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填报《吉安武功山﹒羊狮慕景区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报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于12月31日前向安福武功山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四)市场推广补贴奖励需按次及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和佐证资料。自驾游、旅游包列、直通车、旅游大巴团队等活动,在团队抵达景区前一周,须将接待(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宣传营销科登记备案,无登记备案的团队不纳入奖励范围。“旅游直通车”奖需在开通前20天向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宣传营销科报备。
1.自驾游团队需在到达前3天,向武功山管委会提供游客名单及保险回单,名单需注明每名游客的身份证号,名单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活动结束一周内,需提供每辆车车牌号及车身照片等佐证资料。
2.旅游专列奖、旅游大巴团队奖、旅游直通车奖,分别提供相应资料,主要包括:
(1)团队旅游合同或与地接社签订的委托接待合同、团队确认件;
(2)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因特殊原因更改行程的需提供游客签字同意的协议书。(团队电子行程单需加盖景区入园人数章和旅行社公章);
(3)游览景区门票发票原件(一团一结,出团时间与开票时间前后不得超过7天);
(4)游客名单及身份证号码(须提供20%以上的游客手机联系电话);
(5)列车车票复印件;
(6)旅游大巴租车合同和用车确认件原件;
(7)使用旅游车辆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8)每趟营业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车辆GPS运行轨迹图;
(9)每趟营运车辆结算票据原件。
三、审核批复
(一)成立奖励资金审核小组。
(二)奖励资金审核。旅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类旅游营销奖励申报标准自行整理装订成套资料(一式二份,申报单位自留一份)报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奖励方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
(三)核查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有缺项的,将不予审核。有作假舞弊行为的经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审核后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四、监督管理
(一)申报年度内发生较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或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或者受到累计罚款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行政处罚的企业取消其奖励补助资格。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其他组织不在本办法奖励补助范围之内。
(二)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将随机进行现场抽查或暗访。对弄虚作假取得奖励补助的单位,一经查实追回奖励补助资金,按有关规定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将企业违规行为依法记入企业征信系统,且三年内不再享受本奖励政策,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福武功山管委会监察室对资金奖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出现违规情况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END
? 来源 / 吉安武功山景区
编辑/杨洁 复审/刘家珉 终审/肖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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