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下载免费(个人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电子版)

在上海这个房价高、商业发达的城市,多数商业活动均涉及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的使用,实际使用人不可避免的须跟产权人或者“二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团队从维护承租人权益的角度剖析在签约时的几个常见的疑难问题,当然对于不同用途的房屋对应的合同需要注意的风险点各异,深入探讨请联系本团队律师交流。

序言

就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地位而言,这类型的合同本身就存在甲方与乙方地位不对等的情形,很多承租人只能被迫签署一些强势业主方或者运营管理方的格式文本。但作为承租方可以试着与业主方或运营进行合同谈判,事虽小难度也略大,但在日后双方有争议时,大有裨益。

01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因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波动幅度较大,相应的租金波动幅度跟着波动。故一般业主方或运营方口头允诺出租数年为噱头,但实际合同签署时期限仅约定为1年,这就是租赁市场上很多“一年一签”的做法。对于承租人而言,房屋租赁后需要投入大量的装修费用,如果租赁期限不稳定,1年后到期不续签,将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律师意见:

(1)首先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尽量规避“一年一签”的这个做法。

(2)实在没办法避免上述商务条件,也要对业主方或运营方承诺租期的证据进行固定。例如通过邮件、录音、录像等证据。

02 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权

我们通过查询大数据发现转租权是重灾区,在2018年度上海各级法院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涉及转租权的在50%以上。

律师意见:

(1)对承租人而言,首先要确认出租方是否有转租权,如果承租人出租人没有转租权的房屋,出租人能证明承租人事先知情的情况下,相关不利后果将由承租人承担。

(2)其次要确认本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及线上店铺的冲击,一般承租人转租的概率较大,对于转租权能拿下建议还是拿下。即便是不允许转租也需要做模糊化处理,例如: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等等。具体条款设计请联系律师。

03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一般租赁合同中常见的涉及违约金的风险点包括逾期交付、逾期支付租金、交付房屋不符合用途、单方解除合同及因房屋性质不同会有证照办理问题、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对于承租人而言主要需要承担的是逾期支付租金、逾期返还房屋、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违约责任。

律师意见:

(1)通常业主方或运营方较强势会约定双倍逾期返还占用违约金,此约定一般在法院诉讼中会被认定为过高予以调整。承租人在合同签署前的谈判中可利用法院判决将约定的逾期返还违约金降低。

(2)通常证照的办理义务在承租方,故承租人在签约前应对房屋用途及证照办理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查评估,且合同中应明确出租人对证照办理负有协助义务,因出租人原因导致证照办理问题,违约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3)关于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一般以借贷利息为参考,不超过年化24%较为合理。

(4)关于双方无理由的单方解除的违约责任,通常遵循对等原则

(5)关于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违约责任,一般承租人应尽量避免相关的约定,如业主方或运营方要求要有类似条款,承租人对房屋用途一般要做扩大范围的约定,尽量避免后期因改变用途产生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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